在电视剧中,我们总会看到这样一个狗血的场景。要么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抢遗产,在遗嘱上想尽办法动手脚。要么就是恶毒的没进门的后妈,为了让遗产不至于都留给了别人,而在遗嘱人立遗嘱前,将其害死。其实,现实生活中的遗嘱成立并不是这么简单的事,它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成立的,并且遗嘱有很多不同的方式,所以成立的条件也是不一样的。今天,就让我们看看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吧!
遗嘱成立的基本条件
1.遗嘱人必须是神志清楚的状态下,有一个好的遗嘱能力,并且是在没有任何威胁下,立下的自己真实表达的遗嘱。
2.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的私有财产,并且遗嘱不得侵害社会利益以及功德。并且遗嘱人不得不将财产分配给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劳动能力的后代。
不同形式额遗嘱有效的条件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亲自办理。并且要形成公证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己到户口所在地区申请,也不能让其他人代替。并且遗嘱人想要改变或者撤销原来的遗嘱,也必须经由办理的公证机关。
2.自书遗嘱:也就是自己亲笔写下的遗嘱,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必须是遗嘱人亲自书写,有遗嘱人的签名,并且要标注准确的日期。
3.代书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是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并且由其中一人代替书写,写完后要有其他所有见证人以及遗嘱人的签名,并且标注年、月、日。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也是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且可以用书面记录或者录音记录下立遗嘱的过程,在录音遗嘱完成后,要立马将遗嘱封存,并且见证人要签名,也要标注年、月、日。
5.口头遗嘱:在普通的家庭中,这种遗嘱都是比较常见的。一般都是在遗嘱人病危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立下的遗嘱。但是在遗嘱人病情减缓,能够采用其他形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失效。
那么立遗嘱的形式就是这几种了,基本上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参与到立遗嘱的这一天。所以这些相关的知识,我们还是应该配备一点的,并不是说为了去争抢遗嘱,而是保护家人的权益。我想每一个遗嘱人都不想自己的儿女因为留下的遗产大打出手,所以立一个有效的遗嘱时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