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的价格越来越高,房子在人们心目中也越来越重要,分量也会越来越大。在生活中不少人都会进行买房,手里拥有一套房产的话,心理上会更有底气,面对经济上的问题时也不会特别的担心。有些人的房子是在结婚之前就买了的,一直只有登记一个人的名字,有些人担心在结婚之后,这套房子就会变成两个人财产。那么婚前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
同以往的规定不同,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同时,2013新婚姻法全文中还首次出现了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除此之外,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相关条例还指出,一旦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参与还贷离婚时可视情况获得一定的补偿。具体为: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另一方也有出资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规定
1、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这一点就算是结婚后也不会有任何的改变,除非在婚后房产证上面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那么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共同瓜分。新婚姻法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做了许多明确的规定和改变,如果你需要了解个人财产、夫妻财产等知识,应该要好好去研究下婚姻法的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