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长时间以来都是全民关注的焦点,各种关于房子的政策层出不穷,买房的主力人群主要集中在年龄40左右的白领及商人,但是国家的优惠政策通常是对少数人和贫困人群,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大学生是一批庞大的队伍,而且具备着买房的潜质,因此针对这一群体,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其中就有关于大学生买房的一些优惠政策,这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地方,下面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
大学生买房优惠政策
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适用对象:2003年1月1日以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政策适用对象:2003年1月1日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接收,且申报时在甬就业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包括引进的博士人才)。
上述对象于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甬购买普通住宅的,可按规定分别享受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优惠和购房贷款贴息等政策。
目前宁波的关于大学生买房的政策只有一条,就是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宁波就业的毕业10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可获得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可获得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而关于大学生购房利息上的优惠,是从来没有过的
高校毕业生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
填写好后,再准备在甬各级机关提供的录用有关证明或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位的,,先给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其中市本级单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
购房补贴具体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凭审核完成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3个月即可办理贷款优惠;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规定。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
大学生买房压力都相对较大,除非是家中经济条件较好,否则很难全款购置一套房产,即使是贷款,压力同样不小,优惠政策就是为了帮助大家缓解压力,鼓励大学生买房。买房称得上是大事了,根据当前的社会趋势,男性在结婚期间基本上都需要有房产,及早的去做准备是没有坏处的,在上大学期间开始筹备在时间上相对超前,再加上国家的优惠政策,着实是一个合适的契机。